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 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员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住建局 时间:2021-09-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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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华栋委员: 你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忙丙乡职工住宿楼重建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忙丙乡2栋职工住宿楼(其中一栋为办公住宿合用)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目前部分墙体出现裂缝,并出现部分房顶漏雨、屋顶石灰板、墙皮脱落现象,房屋整体是否属于危房需由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如有需要,我局可帮助联系相关检测单位进行实地检测。其次,我局非项目立项主管部门,上级也无此类房建项目的政策投资导向,加之县级财政困难,难以拿出资金投入建设,因此您提出“请求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职工住宿楼重建事宜”的建议,暂时无法满足。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忙丙乡政府职工住宿楼纳入建设规划当中,尽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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