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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第3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1-09-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罗捧军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镇康县城沿街商铺广告牌统一规划设计的提案》〔2021〕第32号,我局于2021年4月9日收悉,针对提案内容,我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人、确定责任人,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和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

  美丽县城建设启动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云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云南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的通知》(云建执函〔2020〕16号)规定要求,对县城建成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设置进行规范和整治,为构建规划合理、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城市立面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美丽县城、国家卫生县城进行城市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政综执字〔2020〕51号)

  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把深入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规范管理工作作为打造优美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

  三、加强对门店牌匾设置的指导和服务

  按照“统一中不失个性、统一中不失特色、统一中彰显风格、统一中传承历史”的原则,将主要道路两侧门店牌匾设施的大小、形式、风格、制作材料及安装位置等内容做了规范要求,但不得对门店牌的画面、内容、字体、标识作统一要求。

  四、要求设置门店牌匾遵循安全规范、协调美观和多样友好的原则,与所在建筑物和周边环境、街区风貌相协调

  门店牌匾设置人要对门店牌匾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使用安全,保持整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文明,如果存在残缺、污损的,及时更换、修复。

  五、加强设置门店牌匾广泛宣传、提前告知并做好指导服务,加强设置门店牌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在“美丽县城”建设推进过程中,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尺寸及体量不规范、存在一店多招、户外广告版面破损、褪色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广告586块约3880多平方米,通过提档规范户外广告门店约1800多家。对建成区从事户外广告的56家企业进行1次集中培训。

  六、多措并举,狠抓整治

  一是依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路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第2号)的要求,我局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南班二级路公主亭至沙坝田段公路沿线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秩序的户外广告实施整治。共拆除问题户外广告126块。二是根据《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政综执字〔2020〕51号)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小组扎实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尺寸及体量不规范、一店多招、户外广告版面破损、褪色等影响市容的进行整治。共拆除问题广告287块。三是在老城区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尺寸及体量不规范、一店多招、户外广告版面破损、褪色等影响市容的进行整治。共拆除问题广告73块。四是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整治。在“美丽县城”建设启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12余辆次,执法人员739余人次,清理违规小广告1915余份,清理违规悬挂布标63余条,清理墙上乱喷、乱写电话号码80余处;在县城街道、学校周边、小区附近、市场门口、车站等人口集中的地段设置户外广告免费粘贴栏10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美丽县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门头广告牌匾设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今后城市管理工作中把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做到强制性要求与指导性意见相结合,艺术特色与技术标准相结合,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打造特色突出、功能合理、内涵丰富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形成城市广告业态更加合理、功能分布更加科学的发展格局。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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