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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政协第十一届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时间:2021-09-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彭金国委员

  您在镇康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有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确权颁证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给农民带来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三、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步伐。感谢你们对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对以上办理有任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

  20216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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