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民宗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1-06-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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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飞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保护南伞镇田坝村苗族传统文化和帮助建立苗族特色寨门的提案》(〔2021〕第4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请求保护南伞镇田坝村苗族传统文化和帮助建立苗族特色寨门的提案》(〔2021〕第4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到位及时,对保护我县苗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县委县政府很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县民宗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立项支持保护苗族文化。 产业兴,村民富。南伞镇田坝村是一个汉、苗、彝等多种民族聚居村,其中苗族占48%。一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田坝村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我局也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传承和发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县民宗局的本职工作,挽救和传承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苗族文化瑰宝我们义不容辞,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给予倾斜支持。 一是为了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我县的苗族文化,我局和县志办共同联合撰写《镇康苗族》一书,目前,前期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最终定稿后将于年底印刷出版。 二是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每年筹措大部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会密切关注南伞镇田坝村苗族特色寨门的建设问题,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年底积极统筹协调一定资金给予扶持。 感谢您(们)对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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