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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1-06-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张新梅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酸格林村彝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1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及时召开班子会,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酸格林村是彝族聚居村,也是我县近100公里边境线上沿边行政村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2019年,我局已经争取民族特色村寨项目资金100万元投入酸格林村,今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和勐捧镇组织编制了酸格林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实施方案,通过了市省评审,5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5月25日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酸格林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确定为今年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风貌提升、绿化亮化 等六类8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520万元用于解决风貌提升、绿化亮化。目前,省级已下达先期建设资金400万元,近期将开工建设。

  感谢您(们)对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的支持,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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