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1-0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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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忠军、鲁兴菊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彭木山村弄岗至丫口寨产业路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对你们在建议中所述“希望帮助解决彭木山村弄岗至丫口寨25公里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建议高度重视,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项目,但因上级专项资金争取,需在提前储备项目中报批,而县级项目因财政困难而缩减,因此至目前仍未能落实到项目实施。我们已将该项目纳入产业中心项目库,并将积极建议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将该建议纳入“十四五”项目库,积极争取落实项目建设,为彭木山村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感谢你们对产业发展工作的支持,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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