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时间:2020-10-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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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瑞、李文学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勐撒片区作为镇康县蔬菜自供保障区及给予冷冻库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长期以来,勐撒片区蔬菜产业发展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扶持。仅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在《镇康县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已安排给木场乡人民政府在勐撒片区组织实施《木场乡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下达资金107万元,用于建设蔬菜钢架大棚30亩(含喷滴灌)等配套设施建设,请认真做好项目后期维护管理,确保长期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二、县委、县政府已明确县粮食收储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在校园学生食堂营养早餐和菜蔬保供中优先选择本地产品,并已与木场乡开展了洋芋产销合作。请勐撒片区在发展蔬菜产业过程中加强与县粮食收储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供求对接,优先保障校园学生食堂营养早餐和菜蔬供应,减少生产的盲目性,进一步提高种植管理水平,保障蔬菜品种供应及卫生安全。 三、目前,勐撒片区冷冻库建设已列入《镇康县农业“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正积极争取立项申报和资金扶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勐撒片区蔬菜产业发展进程、对已建项目的管理维护运行能力及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考虑新建100亩蔬菜大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时更新项目储备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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