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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4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韦忠军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彭木山茶家寨水库提水工程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你们所提出的彭木山茶家寨水库提水工程建设已纳入镇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内容,拟从已建的茶家寨水库取水,向勐堆乡彭木山村供水。通过茶家寨泵站提水工程抽水后接长为3.4km的DN108输水管(设计流量为18.52m³/h),此输水管沿茶家寨左岸沿山脊布置,到达彭木山净水厂,通过净水厂处理水后DN45~DN89(设计流量为2.88~12.24m³/d)配水管供给勐堆村用水户,该项目概算投资1840.62万元。鉴于镇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采取申报专项债券建设模式,目前已完成市级评审,有待省级评审,待项目落地后启动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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