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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高华昌代表:

  你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忙丙乡乌木村大山自然村饮水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你所提出的忙丙乡乌木村大山自然村饮水建设项目,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镇康县“十四五”农村饮水规划》中的千人以下工程,计划架设小寨人畜饮水工程引水主管4.2km,入户管6.3km,日供水量30m3,工程概算投资82.32万元。待项目批准立项后,再作具体安排。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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