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0-09-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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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开通轩岗村等爬河组至龙潭沟一线森林防火通道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我们有效地保护县域内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们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镇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和国家、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防灭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森林草原防灭火“零火灾”的目标。您所请求帮助开通轩岗村等爬河组至龙潭沟一线森林防火通道的建议,我局已向市局申报2020年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我们将实地进行踏看,是否符合防火通道建设要求,如果符合我们将在该项目下达后尽快组织实施。李文忠代表,我们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镇康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多加强沟通联系,共商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答复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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