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芹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1号提案《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镇康县勐堆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转情况
(一)勐堆敬老院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底建成,2021投入使用,建设地点在勐堆乡老卫生院,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在建附属工程。
(二)南伞镇新城、德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19年建成,2020年计划投入使用,运转设施设备已购齐全,工作人员已到位2人,属政府购买岗位,但因受今年疫情影响而未运转。
(三)凤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但因工作人员空缺而一直未运转,勐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勐捧敬老院2个项目整合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及申报情况
(一)勐捧敬老院和勐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职在编1人,为敬老院负责人,政府购买岗位4人,为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已基本配齐。
(二)南伞镇新城、德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人,每个点1人,属政府购买岗位。为确保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和凤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运转,县民政局已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3个,《镇康县民政局关于请求认定新城 德胜 凤尾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函》镇政民政字[2020]114号,计划争取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
(三)勐堆敬老院工作人员,民政局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后,申报为下属事业单位,申报招考事业人员1人,同时申报政府购买岗位4人。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