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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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有华代表: 你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杨柳桥村营盘电站蓄水影响农田用水灌溉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你所提出的杨柳桥村营盘电站蓄水影响农田用水灌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是电站在与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和《营盘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详细分析了电站建设与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必须“在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农村人畜饮水和预留生态流量的前提下余水才能发电”;二是“坚持属地管理、逐级协商的原则”,木场乡党委政府已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该河道农田灌溉用水、生态用水,确保该区域基本农田的灌溉,同时,要求当地群众依法用水;三是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我局已向政府申请资金,加快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建设,对下泄流量进行实施监测。同时,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并加强对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水法规宣传力度,确保该区域基本农田的灌溉用水。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2020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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