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155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水务局 时间:2019-08-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李国超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铜厂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你们所提出的铜厂村人畜饮水问题,长期以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和关注,2018年10月12日,勐堆乡人民政府与镇康县星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勐堆乡铜厂村提水工程合同,该项目计划投资28万元,项目于2019年5月27日完工,解决了铜厂村仓木场自然村和扣闷自然村饮水困难问题。另外,镇康县水务局正在积极配合耿马县推进5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受益农户615户3090饮水困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2019年7月15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