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0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教育局 时间:2018-12-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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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文晖委员: 你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统一购买保安服务由学校管理使用》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不仅是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县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对教育系统作了最大限度的倾斜,在确保全县中小学日常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学校安保和后勤保障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急需工勤人员和没有相应资金来源的矛盾,成效十分明显。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力度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按照现行的人事行政制度和我县教育系统的行业特点,临时聘用教师、学校后勤和安保人员不在体制编制内,工资不能纳入财政预算,只能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予以解决。关于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补充全县学校保安人员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多次向政府汇报。目前县委县政府也已安排教育局按照云南省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积极申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争取力度,建议政府用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帮助给予解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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