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25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公安局 时间:2018-12-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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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委员: 你在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户外广告宣传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提案涉及的内容,为提高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办理质量。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制定下发《镇康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面做好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设和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任务分解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将该提案移交治安大队主办,并转发至各乡(镇)派出所一并配合办理,确保承办责任落实到位。 二、排查到位,落实工作举措。按照《镇康县公安局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缉枪治爆”、“扫黄禁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与县住建、安监、工商、国土环保等部门形成联合机制,重点对商场、市场、客运站、宾馆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沿线建筑物、公共设施、行道树上擅自粘贴、悬挂、喷涂、音响商业宣传的户外广告等进行清理;并对涉嫌从事散发、粘贴、喷涂小广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号码进行登记和调查取证。期间,共出动警力36人次,出动警车9辆次,检查旅店124家、游戏室13家,歌舞厅9家、网吧12家、洗浴场所4家。清除各类非法喷涂、张贴的违法小广告50余条,落地查证喷涂小广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号码15个,通过清理整治行动,使我县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观,有力震慑了非法喷涂、张贴、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为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公安机关结合“缉枪治爆”、“扫黄禁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整治”等工作,各业务部门组织民警入社区、上街头,对辖区内户外小广告严重的路段、加大对非法张贴小广告、制贩假证、赌博、封建迷信、噪音等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户外广告集中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营造全民治理的良好氛围。对随意张贴和散发小广告的沿街商户、门面进行宣传和告诫;对音响商业宣传噪音扰民的危害和后果,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经营者按要求使用音响宣传,自觉消除噪音扰民行为,提高商户对户外小广告治理工作的认识,使广大商户自觉支持和参与小广告治理工作。期间,依托各基层派出所深入村户开展宣传7次,为群众提供咨询100余人,有效提升了群众防范意识,收到了预期成效。在下步工作中,县公安局将加大对对城区商场、市场、客运站、宾馆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沿线的监督力度,严格要求各商户及群众规范文明行为,不得使用外置音响设备制造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多次警告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积极宣传噪音的范围和危害,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健身、娱乐、工作、生产中,自觉抵制和防治噪声,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安静、文明的生活环境。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公安局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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