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水务局 时间:2018-12-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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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义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解决凤尾镇芦子园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如下: 对于你们所提出的凤尾镇芦子园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我局于2015年11月,已将该工程项目列入《临沧市镇康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中的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规划,计划投资1113万元。2016年6月,我局委托中国水电十一局郑州科研设计有限公司对凤尾镇芦子园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展勘测设计工作,目前,芦子园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展勘测设计工作正在进行,待项目批准立项后,再作具体安排。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人大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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