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卫计局 时间:2018-11-0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杨光才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严格执行“三个100%”政策,即“百分之百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百分之百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百分之百进行零差率销售”。现行国家基本药物2012年版共计520种,云南省补充药品166种,统称为基本药物共计686种。村卫生室可使用除少部分标注“△”(表示该药品必须在具备相应处方资质的医师或在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和标注“★”(表示该药品仅限于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但由于部分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品种,未考虑农村地区疾病状况及不同疾病病种需求的多样性,导致有些农村地区常用的药不在基药目录范围,村民开药不方便,且有些村卫生室分布较为分散、位置相对偏远、交通不便、药品用量相对有限、基本药物价格较低、运送成本偏高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品种少,供应难以得到充足持续的保障。 为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建议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将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定期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调整,优先考虑农村居民的用药习惯,把更多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儿童疾病的药品收录在内。 二是加强配送环节监管,建立配送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一旦出现基本药物供应不全或不及时等问题,应视情节的严重程度,按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予以相应的制裁,确保村卫生室正常用药不受影响。 三是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加大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力度,改变他们的用药习惯,严格控制滥用激素、抗生素等行为,保证居民的用药安全。 四是我局将联合县委宣传部、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积极宣传村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件:镇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 镇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杨光才等代表: 为加强各位人大代表对我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监督,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现随答复函一并将此征询意见表呈送给您,请您对所办理的答复及办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镇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填写后,一份寄回承办单位,一份寄县政府办公室,一份寄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