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81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时间:2018-11-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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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锦梅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疆城家园小区住户不动产证办理难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宗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因小区住房开发企业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和政府兑付企业奖励资金未到位。 建议:1.开发企业主动申请政府兑付奖励资金;2.住房开发企业尽快交清出让金并尽快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我局已经督促疆城家园开发企业向县人民政府作书面请示;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缴清土地出让金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再报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分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感谢你们对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9日 附件:81号建议答复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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