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55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时间:2018-11-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韦忠军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彭木山组新寨地承包土地坍塌治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镇政办发〔2018〕17号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地灾股、土地整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研究是否能向市级国土部门争取列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或农田整治项目来实施,但因国土部门地灾项目的批准有前置条件限制,达不到项目治理的条件;土地整治项目也形不成规模,也无法获批。经与县水务局对接,彭木山组新寨地承包土地坍塌诱因是茶家寨水库建设中的排水影响所致,现已得到县水务部门的项目支持,以“弄岗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 感谢你们对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