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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时间:2018-11-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段绍东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阿数瑟”打造为镇康文化品牌定期举办中缅“阿数瑟”文化艺术节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将“阿数瑟”打造为镇康文化品牌定期举办中缅“阿数瑟”文化艺术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需报国务院审批,县一级需报省、市逐级上报审批。鉴于目前中缅“阿数瑟”文化艺术节的主办单位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如确需申请县人民政府主办,应由县人民政府书面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如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需要根据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接到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县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衔接,全面了解了申报节庆活动的相关程序,并已按程序准备申报,节庆申报成功与否,暂时没有正式回复。目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已请市级相关专家对“阿数瑟”文化节庆品牌打造做了策划方案(正在审核中)。

  感谢你们对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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