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林业局 时间:2018-1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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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尖山村林下经济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加强我县林业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群众增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今年,省、市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安排发展林下经济项目,县林业局没有发展林下种植资金。但是,县林业局将适时的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尽量争取该类项目。如项目争取成功,将优先考虑您。我们将您的建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信您所提出的问题今后会得到逐步解决。同时,我们恳请您对我们林业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林业发展的方法,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贡献。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林业局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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