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林业局 时间:2018-1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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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强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竹瓦村森林资源保护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我们开展资源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一是镇康县林业局已向云南省人民政府申报《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现未批复)。如批复后人员编制、装备等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打击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力度会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我局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2017年12月18日至今开展了二次关于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完整的专项行动,共收缴枪支24支,手榴弹一枚,处理擅自进入保护区案件20起,违法人员20人,有效遏制了非法采伐、非法狩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联合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林业站多次向群众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逐步提高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四是加强治安耳目和刑事特情的物建,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为有效及时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打牢基础;五是我局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和开展专项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林业局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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