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37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政文体广旅发〔2018〕21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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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尖山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副局长陈雷同志带队,及时组织体育股深入尖山村进行调研,尖山村活动广场建设目前属于规划中,现在土地还没有具体落实,今年我们还没有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的项目,我们将此项目列入我局的建设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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