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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28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政文体广旅发〔2018〕23号


来源:  作者: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高云翔代表

  在镇康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勐捧镇举办斗牛欢节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13年至2014年我省完成了对全省节庆论坛展会情况的摸底、普查、清理和报批工作。经中央批准,保留我省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中国(瑞丽)中缅胞波狂欢节、中国红河·建水孔子文化节、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等4个项目。

  (二)您提出的关于勐捧镇举办斗牛欢节的建议,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需报国务院审批县一级需报省、市逐级上报审批,乡镇一级需报县、市审批。鉴于目前勐捧镇举办斗牛欢节的主办单位为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如确需申请勐捧镇人民政府主办,应由勐捧镇人民政府书面向人民政府提出;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需要根据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感谢您对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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