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镇烟办字〔2018〕12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烟办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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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香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岩子头村坝区香料烟项目建设的建议》(116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116号建议所列“建议加强香料烟项目规划建设,同时帮助解决烟区道路修缮与烟区灌溉沟渠存在的问题”。我办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进一步优化香料烟产业发展布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香料烟产业的稳步发展基础。 感谢你们对香料烟工作的支持,你们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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