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镇烟办字〔2018〕14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烟办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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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田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寨村卖盐场自然村至刺竹山烤烟道路建设的建议》(145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145号建议所列请求“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大寨村卖盐场组至刺竹山砂石路建设”,我办将积极协调、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求给予解决,并不断加大烤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稳步推进烤烟产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烤烟工作的支持,您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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