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镇烟办字〔2018〕15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烟办 时间:2018-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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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超、李文光代表: 您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铜厂村速米箐自然村烤烟生产道路建设的建议》(152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152号建议所列“建议县人民政府帮助速米箐自然村烤烟生产道路建设”的建议,我办将积极协调、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求给予解决,并不断加大烤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烤烟产业稳步发展基础,巩固产业扶贫,助推烟农脱贫致富。 感谢你们对烤烟工作的支持,你们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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