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招商合作局关于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招字〔2018〕17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招商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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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应山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茶叶林村澡堂坝温泉开发的建议》,已交由镇康县招商合作局办理,有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康县勐堆澡堂坝温泉占地面积20多亩,离县城33公里,交通便利、地热资源丰富,适合进行旅游开发,打造以温泉养生、休闲度假、乡村旅游多元化为主的养生度假区。 2009年6月6日,镇康县人民政府与镇康县锦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约了《镇康县澡塘坝原生态温泉康疗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但该项目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规划完成开发建设,目前,镇康县人民政府正在与该公司协商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县招商合作局已经聘请云南中商智库公司对勐堆澡堂坝温泉开发项目进行精神包装,待明确可以重新招商后,我局将把该项目列入镇康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之一,进行重点推介、重点招商。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招商合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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