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招商合作局关于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67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招字〔2018〕18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招商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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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正东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南伞镇哈里村建设标胶厂的建议》,县政府办首先交由县发改局和县工信局办理,据两个部门认真梳理研究后反映,近年来,财经管理制度越来越规范,所有项目资金都要求专款专用,今年暂时没有适合用于该项目的扶持资金。因此,县政府办公室又将此“建议”转交由县招商合作局办理,希望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的资金、技术,解决在哈里村建设标胶厂的问题,县招商合作局高度重视,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哈里村橡胶种植面积达10万亩,胶水要运到孟定进行加工,运输成本较高,为降低橡胶运输成本,使广大胶农增加收入,县招商合作局已将标胶厂建设项目编入《镇康县重点招商项目》,向广大客商进行重点招商、重点推介,力争引进橡胶加工企业,在南伞镇哈里村建设标胶厂。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招商合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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