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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招商合作局关于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镇招字〔2018〕19号)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招商局   时间:2018-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李忠华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对企业优惠政策的提案》,已交由镇康县招商合作局办理,并指派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镇康暂时没有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以往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均实行“一事一议”,或根据政府和企业双方洽谈结果对相关事宜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关于安兴驾校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第十四届县委第17次常委会会议、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落实,招商合作局按照上述两次会议纪要精神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招商合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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