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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政住建字〔2018〕120号)


来源:  作者:镇康县住建局   时间:2018-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字学清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凤尾镇火烧桥隆昌加油站至红茶厂至中学桥至滨河小区环城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凤尾镇火烧桥隆昌加油站至红茶厂至中学桥至滨河小区环城公路工程已纳入《镇康县凤尾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暂无资金来源渠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向上申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解决凤尾镇火烧桥隆昌加油站至红茶厂至中学桥至滨河小区环城公路工程建设。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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