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镇康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3-09-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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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B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镇康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施蕾等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城区非机动车道专属运行管理的提案》〔2023〕第72号,我局已于2023年4月19日收悉,针对提案建议,镇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建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明确牵头单位、确定责任人,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维护良好通行秩序,切实规范县城区非机动车驾驶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为目标,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原则,深入对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2023年4月以来,共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现场纠正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989余起,开出警告处罚1120起,罚款处罚75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9场次,发放宣传单9000份,受教育群众达9000人,治理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期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宣传引导。一是推动非机动车道专属运行规则社会熟知。县公安局各部门依托当前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专项行动,结合道路交通路检路查、违法、事故处理及车管服务窗口和城市主要路口,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承诺签约,以及利用电视台、“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机动车道专属运行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使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明确掌握、熟记应用让行规则。二是宣传曝光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宣传软实力,强化警媒联动,利用“双微”平台及主流媒体每星期曝光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礼让。三是推动重点企业管理。当前我县运营的临沧百策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单车)存在对驾驶人准入把关不严、行驶区域限制不严、安全头盔等设备配备不齐全、非机动车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 (二)常态长效治理。一是明确治理时间:9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强化日常执法管理。将治理非机动车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定期分析县城区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规律特点,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提高执法管控效能。镇康县公安局交接大队加强道路路面执法和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的违法行为查处和管理,融媒体加强对相关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三是突出执法管控重点。以公主路、泰和路、河畔公园广场等非机动车流量大、专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和非机动车容易上人行道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早晚高峰和休闲时段和学生上放学时段为重点时段,加大现场查纠力度。四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全面排查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不完善或损坏缺失路段并加以整改,确保起到有效的引领作用,让每一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从标志标线上获取行车指引。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在全县城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非机动车道专属运行管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9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城区非机动车道专属运行管理工作紧密融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增强行车安全、提升市民素质和市容市貌。 最后,感谢对镇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公安局 202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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