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口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镇康县口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拨付< 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标段>部分项目资金的请示》(公司办〔2020〕6 号)已收悉,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我局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拨付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 40 万元给你公司。 二、资金到账后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此复。
镇康县商务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