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镇康县整改后自查自验情况 |
来源: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5-04-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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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镇康县整改后自查自验情况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要求,由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改的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现将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4日。 |
附件【(自查自验表)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市级验收(生物多样性)(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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