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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忙丙乡人民政府

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临发改2023369号)要求,现将我2024提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

二、计划下达

计划下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9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 120万元,占比达30.38%

()实施范围。镇康县忙丙忙汞

()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领域。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下达方式。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三、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加强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与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施工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拓展多种赈济模式。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的作用。

()强化项目管理及调度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工建设。资金下达后,要强化监管,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负面清单,对未及时开工、资金拨付慢、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县,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投资申请。

 

附件:1.镇康县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投资计划表

2.镇康县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1


附 件1

 

 

 

 

 

 

 

 

 

 

 

镇康县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审批文号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效益

备注

合计

中央补助资金

其中:劳务报酬

镇康县忙丙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忙丙忙汞

新建

2023-2024

镇政发改复〔2023149

综合开发13.1平方公里

建设C30混凝土村组道路2.5公里,设计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建设C25混凝土产业道路2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架设水管网8公里,选材为PE塑管,建蓄水池6,蓄水容量共计224立方米

395

395

120

项目涉及11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共受益197857人。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人数68人、预计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务工人数25人。

 


附件2

 

 

 

镇康县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下达地方或单位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万元)

395

总体目标


镇康县忙丙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C30混凝土村组道路2.5公里,设计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建设C25混凝土产业道路2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架设水管网8公里,选材为PE塑管,建蓄水池6,蓄水容量共计224立方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脱贫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总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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