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加快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1-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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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建设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快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临政办发〔2023〕53 号)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镇康建设,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盯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加快提升全县自主创新能力,闯出一条边疆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的创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镇康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至2025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二、 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镇康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牢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用好用活创新示范区金字招牌,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更多政策支持。深入实施区域开放合作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15项工程,全面推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全面发展和以创新为手段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示范区建设亮点经验总结提炼,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县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深入实施高企“三倍增”行动计划,开展“高升规、规升高”行动,将有升规潜力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础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特派队、第三方专业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提供政策辅导、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服务,促进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不断提高规模以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落实好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向领军企业转型。在积极争取省级、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对备案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3000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到2025年,力争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新增5户以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自主知识产权优、竞争优势大的龙头企业。按照“有研发场地、有研发投入、有研发团队、有研发项目”的标准,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绩效奖励、项目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等多元形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快形成创新能力突出、引领产业发展的科创企业梯队。对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经省级备案认定的企业,积极帮助争取省、市级经费补助。到2025年,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3%以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负责落实) (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坚果等重点优势产业,突出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推进一批高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抓住对口帮扶院校、沪滇合作等机遇,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积极帮助争取省、市级补助经费,对认定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县级给予补助经费20万元;对规模以上企业新批准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县级给予补助经费20万元、10万元;对企业申报获批建设省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别县级给予补助经费10万元、5万元、10万元。到2025年,力争全县获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以上,打造新型研发机构、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平台1个以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五)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吸引高水平的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人才和团队入镇康落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实施更加宽松、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措施,在创新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对各类科技人才给予优质服务,营造引才、留才、容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镇康创新创业。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知识、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健全人才管理体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县级领导挂钩院士、专家机制。加强本土创业人才和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加大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4个1”(即:一个重点产业+一个院士(专家)团队+一个基层科技服务队+一个龙头企业)产业技术攻关体系,聚焦糖、胶、茶、果、咖、牛、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重大科技需求,实施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开展提质增效,进一步补齐加工链、物流链、品牌链和功能链、价值链的短板,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特色产业发展高地。到2025年,突破具有重大支撑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10个以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实现科技供给与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到2025年,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5项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0.5亿元以上。(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八)提高园区科技创新支撑力。提高园区科技创新支撑力。强化创新意识,突出科技特征,努力将南伞工业园区打造成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按照“一区三园”模式,主动融入滇西南产业发展聚集区、改革开放试验区、科技创新引领区建设,持续推动南伞园区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九)扩大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强化科技引智与引资结合,持续做好“院士行”成果落实工作,推动“科技入滇”进镇康,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与数字化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征集一批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和科技人才需求,开展科技需求展示洽谈、科技新产品宣传展示等系列活动,促成一批科研平台、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和团队入镇康。以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缅甸为主的南亚、东南亚国家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合作层次,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影响。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外事办、县投资促进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优化投入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单位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或单位自筹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额度的1:1配套。要充分整合利用好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水利、环保等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推进协同创新,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十一)优化创新发展服务体系。加强科技管理部门建设,充实科技管理工作人员力量,加大科技管理人才培养,提高科技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创新载体服务能力,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全面梳理重点企业服务清单,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和指导,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县委编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由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调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同步抄送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二)考核部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标部门职责、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创新意识。大力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不断丰富创新文化内涵,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全社会的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效益充分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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