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9-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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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办草拟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函致贵单位,请结合部门情况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9月12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府办。联系人:李育学,联系电话:6630040,电子邮箱:zkzfb@163.com。 附件: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4月2日印发的《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27号)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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