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镇康县“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决策实施后评估情况报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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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现将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镇康县“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决策实施后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的符合程序 《镇康县“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以来,我县6所“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的管理更规范,运行良好,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相符。 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 (一)“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按照规定享受政策情况。一是“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的承办者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园舍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新,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二是幼儿园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培训要 纳入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计划中,享有同等机会。四是“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与公办幼儿园幼儿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贫困家庭幼儿纳入国家资助范围,并享受镇康县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五是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按照每人1500 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奖补经费分 2 年兑现到位。六是每年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奖补项目,按上年度在园幼儿数每人 200 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效益分析。一是“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按照规定享受政策后,保教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幼儿园的管理水平、达标晋级积极性、规范性逐年提高。三是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提高了,队伍更稳定了,教师专业知识及技能有所提高了。四是缓解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及村级幼儿园没有幼儿教师编制的问题。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镇康县“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实施中,基本没发现什么矛盾的问题,决策与我县县情、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等相符合。但建议县人民政府能尽量想办法设立学前教育奖励专项经费,通过以奖贷补等方式,用于奖励办园方向明确、普惠性和公益性突出、办园成效显著、并达标晋级的“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通过对执行情况的评估发现,决策的社会认同度相对较高。社会各界也普遍认为这一决策可以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公平,同时缓解了没有幼儿教师编制等问题。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在执行过程中,决策带来了一定的近期效益。首先,通过政府财政支持,部分普惠性幼儿园的运营成本有所减少,提高了其服务质量。同时,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范围也得到扩大,更多的家庭获得了优质的教育资源。长远影响方面,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可以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幼儿教育领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 六、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建议 通过《镇康县“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21〕1号)进行评估后,认为“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是一项可行的政策,对幼儿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希望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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