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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电、燃气表计量准确性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计量器具的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水表、电表、燃气表计量准确性问题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水表、电表、燃气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和维护。对超过检定周期或计量不准确的计量器具,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二、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1.新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加贴检定合格标志。

2.对在用的计量器具,应按照检定周期进行定期检定,确保其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3.对用户反映的计量不准确问题,应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加强用户权益保护

1.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异议,应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

2.如因计量器具问题导致用户损失,应依法承担责任,并妥善解决用户诉求。

3.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器具检测申请,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支持。

四、严禁以下违法行为

1.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

2.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3.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4.制造、修理、安装、改造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

5.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

6.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

7.供水、供电、供气的经营者未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值结算,或者违法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所造成的损耗;

8.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

9.拒不配合计量监督检查。

五、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水表、电表、燃气表计量不准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

1.向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客服部门投诉;

2.通过12315平台或者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水表、电表、燃气表计量管理工作,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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