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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2024年1万亩竹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镇康县2024年1万亩竹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6日

(删减后部分公开)



镇康县2024年1万亩竹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县竹产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1万亩竹产业示范基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万亩竹产业示范基地。其中:南伞镇0.2万亩、勐捧镇0.2万亩、木场乡0.2万亩、凤尾镇0.1万亩、勐堆乡0.1万亩、忙丙乡0.1万亩、军赛乡0.1万亩。

二、地块选择

种植地块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二是应优先考虑集体权属林地,尽可能选择其他发展产业效益不明显的地块;三是应以阴湿背风、交通便利的地块为主,适当在田边地角和寨旁、路旁、家旁缝地种植。

三、品种选择

种苗选择坚持“苗要壮、根要长”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种植品种,海拔1600米以上的地块以种植方竹、毛竹为主,海拔1600米以下的地块以种植甜龙竹、毛竹为主。

四、建设模式

各乡(镇)要以企业、合作社、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积极鼓励农户以林地入股、林地流转等方式参与建设。以现有竹木收购加工厂为依托,围绕企业来做产业规划和原料基地,积极与企业建立利益返补制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专业合作社引导带动农户发展竹产业。

五、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按标准落实地块,组织建设好示范基地,克期完成种植任务。

(二)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做好种苗保障。选派技术人员蹲点指导竹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要及时总结种植经验,适时完善全县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三)县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服务竹产业发展,要通过整合部门既有渠道项目,合力推动竹产业示范基地的灌溉设施、生产便道等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扛牢示范基地建设主体责任,密切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竹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联动,按照3月底前要落实种植地块及实施主体,5月底前完成开挖,6月初逐步启动种植,12月底完成种植任务,共同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三)强化调度,做好跟踪问效。竹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开展1次工作调度,形成工作专报报县委、县政府。将示范基地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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