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5-04-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全力整治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镇康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政策落实方面 1.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应纳未纳的问题; 2.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应纳未纳的问题; 3.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应救未救的问题; 4.对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资金管理方面 1.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 2.救助对象用于领取救助资金的卡折未经备案被代管代持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人员不主动担当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 2.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的问题; 3.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 4.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尽可能详细描述问题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 将依法追究责任。 3.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提供的问题线索将认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五、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883-6630461(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二)举报邮箱:zkxmzjbgs@163.com (三)来信邮寄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和顺路18号(县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股),邮政编码:677700。 监督反映须知: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县民政局将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