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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林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查,2024年1月4日前我县有1个采矿权登记项目将到期,现予以公告。请在采矿许可证届满前,按要求备齐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附件:镇康县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名单序号采矿权人名称采矿许可证号码矿种有效期止1镇康县林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C5309242013047130131141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1-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3-12-22来源:县自然资源局浏览:727 次
岁末年初,是农村自办宴席举办的高峰时期。为确保全县人民在办理红白喜事、年猪客等自办宴席过程中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提前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备案,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备,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二、自办宴席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三、自办宴席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食用无正规生产厂家生...
日期:2023-12-22来源:镇康县浏览:780 次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乡(镇)法定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61号)文件精神,凤尾镇按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对应责任,形成《凤尾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有机衔接,现予公布。经梳理,凤尾镇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22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145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给付类8项;行政检查类10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确认类3项;其他行政职权类43项。
日期:2023-12-22来源:凤尾镇人民政府浏览:864 次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镇康县凤尾丰采日化店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案一、案件情况:2023年10月13日,我局接到匿名举报,镇康县凤尾丰采日化店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摆放待销售的化妆品“玫麗佳人”1瓶、“Saigon”4瓶无中文标签标识。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无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制作了现场笔录,对查获的无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实施行政强制措。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进行处罚。三、处罚结果:对当事...
日期:2023-12-20来源:县市场监管局浏览:724 次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镇康德胜路分店药店的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镇康德胜路分店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德胜街78号,营业执照号:91530924MACDRXH06X,法定代表人:蓝波,企业负责人闻国勇,质量负责人杨建林,该定点零售药店属于连锁药店,现有员工2名,执业药师1名,营业员兼收货员员一名,县医保中心通过药店提交材料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合格,同意加入定点零售药店。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
日期:2023-12-15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805 次
一、具体问题描述思想认识不深刻。督查报告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在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编号38-2)二、整改责任单位: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四、具体整改措施(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首议题”制度,坚持以理论为先导,以制度带行动,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县委常务委员...
日期:2023-12-13来源:镇康县浏览:938 次
序号主管部门主项子项办理项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是否涉企是否收费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类型审批结果类型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公布情况3县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县气象局(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否否减时限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
日期:2023-12-13来源:县气象局浏览:750 次
序号主管部门主项子项办理项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是否涉企是否收费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类型审批结果类型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公布情况2县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县气象局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五、七、八、九、十、十一条。否否减时限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计单位人员的资格证原件。3.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无无条件型批...
日期:2023-12-13来源:县气象局浏览:781 次
序号主管部门主项子项办理项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是否涉企是否收费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类型审批结果类型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公布情况1县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县气象局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五、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否否减时限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证原件。3.对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日期:2023-12-13来源:县气象局浏览:740 次
(基本要素)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二、主管部门县气象局三、实施机关县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四、设定和实施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五、子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县级权限)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县级权限)【000154105003】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00015410500Y】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县...
日期:2023-12-13来源:镇康县浏览:887 次
(基本要素)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二、主管部门县气象局三、实施机关县气象局四、设定和实施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五、子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县级权限)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县级权限)【000154102003】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00015410200Y】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县级权限)【000154102003】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县级权限)(00015410200301)4.设定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5.实施依...
日期:2023-12-13来源:县气象局浏览:800 次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说明主项实施规范(基本要素)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二、主管部门县气象局三、实施机关县气象局四、设定和实施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五、子项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县级权限)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县级权限)【000154103003】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00015410300Y】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县级权限)【000154103003】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县级权限)(00015410300301)4.设定依据《...
日期:2023-12-13来源:县气象局浏览:892 次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镇康县已完成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及自验工作,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附件:1.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较多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自查自验情况表
日期:2023-12-13来源:镇康县浏览:802 次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由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改的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没有开展标桩、立界工作,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无进展,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现将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日期:2023-12-12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830 次
一、具体问题描述:舆论引导生态环保的作用不明显。反面典型宣传仅限于行业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情况通报,“不会、不愿、不敢”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整改责任单位:镇康县人民政府三、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四、具体整改措施:1.加大生态环境正面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加大生态环境正面宣传力度。在镇康电视台、镇康新闻网、“边美镇康”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七彩云端.镇康APP、边城镇康微博、“镇康融媒”抖音快手号等平台,以及乡(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刊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稿件。...
日期:2023-12-12来源:镇康县浏览:9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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