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是否涉企 | 是否收费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措施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审批结果类型 | 法定审批时限 | 承诺审批时限 | 公布情况 |
1 | 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五、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 否 | 否 | 减时限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2.不再要求申请人 提供施工单位人员 的资格证原件。3.对防雷产品出厂 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 减至3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