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熊尧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为镇康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提供流动性保障住房的提案》,已交由我公司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县住建局与县国投公司共同研究,原则上同意您提出的为镇康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提供流动性保障住房的建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为镇康县乡村教育、乡村建设、青年发展、社会治理等工作注入了青春力量,做好志愿者住房保障工作,是落实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对志愿者关怀、稳定人才队伍的现实需要。
县住建局、县国投公司将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分配工作中,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预留机制。根据现有75名志愿者规模,按照不低于志愿者总规模20%的比例,即预留不少于15套保障性住房,专门用于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住房需求。后续若志愿者人数随着政策推进有所增加,也将同步动态调整预留房源数量,确保住房保障与志愿者规模相匹配。志愿者入职后,由团县委及时为志愿者开具入职证明。志愿者持入职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团县委及时统计服务期满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县国投公司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县国投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将依规及时取消志愿者的入住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做好房源后续管理和再次分配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房源真正用于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切实提升保障实效。
感谢您对县国投公司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