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25日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镇康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镇康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强化收支结构上着力,在兜牢“三保”底线上发力,在防范风险化解上用力,有效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7300万元的100.1%,同比增收30万元,增长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50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7835万元,非税占比47.8%。全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6000万元的91.9%,同比减支17980万元,下降7.4%。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035万元,调入资金177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1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4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93万元,收入合计3687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088万元,上解支出5432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1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149万元,支出合计3098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90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860万元的18.3%,完成调整预算数3272万元的55.1%,同比减收5298万元,下降74.6%。全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157万元的436.6%,完成调整预算数70878万元的99.5%,同比增支49690万元,增长23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03万元,调入资金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9797万元,收入合计106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539万元,上解支出43万元,调出资金16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787万元,支出合计1020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4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4万元的100%,主要为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实现净利润346万元,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4万元。全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万元的57.1%,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合计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调出资金104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6460万元的99.5%,完成调整预算数67096万元的98.6%,同比增收6907万元,增长11.7%。全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2283万元的98.4%,完成调整预算数73569万元的96.7%,同比减支2238万元,下降3.1%。收支相抵,本年收支负结余4990万元,用上年滚存结余弥补后,年末滚存结余29058万元。
(二)法定债务情况
2024年末,全县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91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6608万元,专项债务112538万元。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0145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073万元,2025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52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5883万元,专项债务199335万元。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63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577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0508万元,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虽已与市级完成2025年初步清算结算工作,最终执行数据仍会发生变动。后期,我们将根据上级返还的决算数据,第一时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变动情况。
二、2025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通过规范财政收入征管、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向上争取资金等措施,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狠抓财政收入征缴。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持续深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合力攻坚难点堵点,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44万元,同比增长0.1%。二是全面盘活国有资源(资产)。通过实地核查、权属比对、档案调阅等方式,摸清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资产底数,制定差异化盘活方案。全年累计实现资产盘活收入9685.31万元。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紧盯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特别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化债政策,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及债券资金等支持。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95621万元,同比增长35.1%。
(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还本付息及其他重点支出。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按标准足额将“三保”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全力落实“三保”优先保障要求。全年完成“三保”支出97825万元,其中:保工资72339万元,保运转1587万元,保基本民生23899万元,如期完成省财政厅调度目标。二是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坚持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社会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城乡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得到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年累计安排民生支出174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其中:安排教育、社保、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支出占比分别为20%、13.8%、10%、17.3%。三是突出重大项目保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作为财政重要支出保障之一,“节点化、清单化”分批保障,有力助推国边防公路、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聚焦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牢固树立依法举债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和项目审批,坚决避免违规申报项目,加强在建项目管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实施项目。全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内。二是认真履行政府偿债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相关规定,强化政府偿债意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确保债务本息如期偿还。全年累计偿还法定债务本息42851万元,累计化解YX债务27875万元。三是支持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建立清欠工作台账,用好用活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全年安排清偿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资金35400万元。
(四)聚焦优化布局,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国企改革工作。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配齐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强化县国资委对县属国有企业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职能。二是抓实企业改革重组。按照“功能性和经营性相分离”总体思路,成立了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镇康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县属国有企业“一变二”。三是健全机构人员配置。按照改革工作方案,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完成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组建工作。
(五)聚焦监督问效,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坚持改革赋能、管理挖潜、监督明纪,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监管体系,全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一是持续强化财政监管效能。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年度预算执行进度、预警等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二是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探索“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开展全链条监控评价。全年抽取4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评价,16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三是扎实推进系列专项行动。坚持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等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全年累计发现问题115个,已整改109个,持续整改6个。
各位代表,2025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县各级各部门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勠力同心、奋力前行,全年财政运行实现圆满收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仍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集中体现在财政保障能力依然薄弱,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持续加剧等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特别是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85%以上的财政库款依靠上级财政调度,加之“三保”保障、债务化解及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长,财政对重点领域保障上仍有差距。二是防风化债压力倍增。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增加,县级承担的债务还本付息逐年增加,债务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增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在下步工作中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责任重大。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加快建设“五个财政”,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优化支出结构,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00万元,同比增收356万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19213万元,非税收入18487万元,非税占比49%;全年预计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200万元,同比增支26112万元,增长11.5%。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908万元,调入资金172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040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725万元,收入合计290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200万元,上解支出57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2290万元,支出总计290190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62万元,同比增收8260万元,增长45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612万元;全年预计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15万元,同比减支57424万元,下降81.4%。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43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450万元,收入合计15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15万元,上解支出336万元,调出资金15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支出合计15535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2万元,同比增收38万元,增长36.5%,收入主要为县属国有企业上缴收入142万元;全年预计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同比增支3万元,增长7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合计1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139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549万元,同比增收3400万元,增长5.1%;全年预计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796万元,同比减支1343万元,下降1.9%。收支相抵,本年收支负结余247万元,用上年累计结余弥补后,年末滚存结余29144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预算编制情况。按照上级“三保”政策库测算口径及兜牢“三保”底线的工作要求,全年测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可用财力133243万元,共编制“三保”预算支出102758万元,其中:保工资73592万元,保运转1718万元,保基本民生27448万元。
2.预备费编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6年预备费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200万元的1%编制预备费2550万元。
3.提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可提前预支的范围,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确保县级各部门正常运转,县财政部门已将上年度结转指标58908万元,以及人员工资、部门经费、还本付息、重点项目等支出指标42066万元提前下达各部门。
四、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坚定不移抓增收,力争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强化税源培植。巩固传统主体税源,大力涵养稳定可持续税源,持续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力争烟、电、矿、糖等支柱产业税收收入占比不低于30%。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挖掘税源潜力,培育新增优质财源,力争建筑业税收收入占比不低于18%。二是强化收入征缴。加强对县内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一对一”跟踪服务,强化对2025年镇康纳税前100名企业的监控,准确把握税源变化趋势,确保税收应征尽征。全面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资产,持续推进凤尾老城区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三是强化节支增收。坚持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做好一般性支出的“减法”,多措并举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坚定不移优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一是坚持科学编制年初预算。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编制年初预算,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南伞口岸改扩建、县人民医院综合医技楼、国道G219线改扩建等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坚持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明确重点支出保障顺序,将“三保”保障、还本付息等必保支出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作为保障重点领域。三是坚持落实重大项目保障。坚持把重大项目保障作为2026年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及债券等项目建设。
(三)坚定不移守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部门机构有序运转、民生福祉得到保障,有效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违规举债行为,持续强化项目申报管理,做实项目提级论证和财承评估。全力抢抓政策机遇,通过积极争取化债政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债务主体单位自筹等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全力落实偿债责任,力争全县综合债务风险等级持续保持绿色。三是持续强化财政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持续巩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民惠农“一卡通”等系列专项行动成效,强化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四)坚定不移促改革,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盯中央、省、市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加强政策研究和向上争取,收入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出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管理上突出绩效导向,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和财政治理效能。二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县国资委、一级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级国资监管体系,努力提高县属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和运营效能,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聚焦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增强县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能力。三是着力提升财政运行质量。把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作为努力目标,收入上要巩固存量、深挖增量,用好用足镇康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和财政支持政策。支出上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保障优先位置,不断提高科学聚财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坚定信心、担当作为、迎难而上、接续奋斗,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零基预算:指在编制预算时对于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从根本上研究分析每项预算是否有支出的必要和支出数额的大小。这种预算编制方法能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并有助于增加预算编制透明度。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涵盖土地使用权出让、彩票公益金等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该预算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并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涵盖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上解支出:指下级财政部门按财政体制规定,将本年度财政收入上解至上级财政部门。包括烟叶税、税务经费、固定性等上解,以及其他上解。
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性质预算之间按规定进行的资金调入或调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进行调入使用。
地方政府债务:指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务,主要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具有相对稳定的利率和期限。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发行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行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上级政府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下达,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上限。
财政运行“紧平衡”: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大体相等,没有太多的结余,也没有过多的赤字。在紧平衡状态下,财政运行需要精确地控制收入和支出,以确保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五个财政:指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2025年8月,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从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5个方面提出18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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