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城乡统筹工作,指导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4、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5、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6、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7、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色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8、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9、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饲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1、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3、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对全县生物产业和茶产业进行规划、开发、保护和管理。
14、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5、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易地扶贫开发、安居工程、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贷贴息贷款等扶贫项目。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农办秘书股、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业农村股、乡村振兴股。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康县分校
2.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3.镇康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4.镇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镇康县植保植检站
6.镇康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7.镇康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8.镇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9.镇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镇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11.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12.镇康县种子管理站
13.镇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14.镇康县农业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15.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6.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严守56.61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1.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持续深化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全力推进2026年8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86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9.27万吨以上,实现粮食产量只增不减。
2.织密防返贫保障网。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专项行动,精准足额兑现“雨露计划”等惠农补贴资金,对1744个、原值28.35亿元扶贫资产实行分类分级管护,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精准对接,不断提升联农带农水平,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3.狠抓现代农业发展。围绕“1+12+N”农业产业发展体系,深化“四有联动、促农增收”工作机制,推进产业强县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提升200万亩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成效,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农产品加工延链提质。积极申报实施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43户以上,农业企业净增92户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提升至2.21:1。二是抓好农业品牌创建升级。依托20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重点打造“镇康坚果”“镇康咖啡”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品牌包装、宣传推广和质量管控,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拓宽群众经营性收入渠道。三是攻坚重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蔬菜,2026年全县计划建设0.2万亩大棚设施蔬菜,及时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推动设施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狠抓生猪稳产保供,制定《镇康县2026年畜牧业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强化生猪生产调度分析和统计监测,全力稳定生猪产能。力争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8.9亿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4.绘就和美乡村宜居图。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全面实施“八个专项行动”,聚焦7个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和76个乡村振兴示范自然村建设,做实县级项目库和2026年度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膜回收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开展农业固体废物集中排查整治,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生产环境同步提升。
5.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高质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2028年底前全面完成延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严格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抽查”要求,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对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数据不准确等问题逐项整改完善。同时,从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维护农业农村领域良好发展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4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4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859849.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27000.6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400000元。
与2025年24793938.6元对比增加19065910.57元,增加7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数额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459849.17元,其中:本年收入29527000.63元,上年结转收入11932848.5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27000.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2025年的24225535.93元对比增加17234313.24元,增加71.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的预算中增加了2025年项目结余指标及以前年度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859849.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459849.17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2108.63元,与上年21978535.93元对比减少1066427.3元,减少4.85%,主要原因年龄老年化,退休人员增加,已退休人员去世等原因。项目支出20547740.54元,与上年2247000元对比增加18300740.54元,增加814.45%,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中增加了2025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指标以及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7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49742.4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63683.2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5820.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单位应承担部分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金13446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补助及死亡抚恤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89870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3989.2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68406.28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311.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3534263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5%。其中:2130101行政运行2915919.5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本部门的机构运转经费;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春节慰问经费2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经费10000元,农经业务工作经费5000元;2130104事业运行11063481.41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本部门的机构运转经费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94954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884954元,2025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400000元,2025年(第二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10000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113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补助类人员经费426000元,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20000元,2024年中央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8000元,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30000元,2025年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市级切块)资金250000元,2025年省级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10000元,2025年省级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监管项目资金20000元,2025年中央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项目资金150000元,2025年中央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20000元,中央(第二批)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项目资金70000元,中央(第二批)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10000元;2130119防灾救灾4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中央粮油生产保障项目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1871959元,主要用于2024年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发展省级专项资金8600元,2024年粮食生产省级专项资金1242477元,2024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农村宅基地)省级专项资金10000元,2024年农业科技教育省级专项资金60000元,2024年油菜扩种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44000元,2024畜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270000元,2025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良法项目资金350元,2025年中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1071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35461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835600元,主要用于二轮延包试点工作项目支出;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6062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支出;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9140691.96元,主要用于镇康县水产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387491.96元,2024年中央生产障碍治耕理项目资金2070200元;草原禁牧补贴和草原平衡奖励资金6683000元;2130148渔业发展5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支出;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01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元,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10000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3689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市级切块)资金418900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配套资金1750000元,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配套资金200000元;2130506社会发展725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雨露计划(春秋季学期)补助项目资金72000元,镇康县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500元;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41227.54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24年第四季度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64.09元,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41163.45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302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139480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394802.12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承担部分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5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161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1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4次,共计接待195人次。
减少原因是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长,已申请报费1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5000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粮食生产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坚持良种良法配套优先、农机农艺融合优先、绿色防控技术优先等节本高效技术,完成水稻旱种推广面积48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00亩,水稻旱种省级示范样板400亩,积极提升全县稻谷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
2.农经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加强农经统计、农村集体“三资”等业务指导7个乡镇,提高农经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资源处置规范,确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
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小麦、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等统防统治0.8万亩次,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率≥46%,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1920元,与上年的461070元对比增加30850元,增长6.69%,主要原因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5人,但今年新增了人均500元的车辆租赁费,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18318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镇康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32743186.61元,其中,流动资产21823945.12元,固定资产13804397.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6449966.22元,无形资产664877.6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823066.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85257.53元,固定资产增加4395258.26元,在建工程增加57092629.12元,无形资产减少500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28108.64元,其中出租资产1984.6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8108.64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