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及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发展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并做好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
12、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的清扫及管理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等。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人武部、县国防动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上发力。编制实施《镇康县“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加快推进新宇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等在建市政工程建设步伐,全力推动镇康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镇康县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6年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对症下药,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2.在“好房子”建设上发力。重点推进镇康县胞波国际茶城、南木伞片区开发、南伞老城综合开发(众裕花园二、三期)等6个项目。积极探索商业房地产项目延伸至乡镇,推动凤尾、勐捧等较大集镇适度开发商业房地产项目。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继续抓好在建老旧小区和棚户区项目实施收尾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城镇化率提升等政策和“十五五”规划契机,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力争2026年开工建设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610套。
3.在两大产业转型升级上发力。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支持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净增本土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2家,带动建筑业产值持续提升。全力促进商品房市场供需平衡,精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在建项目投资销售,加快新建项目落地开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平稳健康发展。计划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速15%以上,力争商品房销售增速和房地产投资增速扭负为正。
4.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上发力。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同时,深入探索建立土地政策供给、规划管理制度、金融支持政策等要素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形成政府与市场有效相结合的新型城市开发建设机制。
5.在推动城市管理上发力。加大城市绿化和环卫市政管理维护力度,切实规范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采取集中攻坚和常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关键时段,强化应急管控,认真抓好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6.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上发力。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贯彻政治路线、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久久为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把“十种鲜明导向”转化为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600347.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100347.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500000.00元。与上年的67453681.71元对比增加8146666.09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镇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资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100347.80元,其中:本年收入74100347.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100347.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65953681.71元对比增加8146666.09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镇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资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600347.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100347.80元,其中:基本支出5862541.03元,与上年的6094295.32元对比减少231754.29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人员年中变动人员进行调整;项目支出69737806.77元,与上年的61359386.39元对比增加8378420.38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镇康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资金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9354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2080801款死亡抚恤44820.00元、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86270.40元、205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49389.8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062.5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行政事业人员离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643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66919.42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116377.09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43.2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的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252266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9%。2120101款行政运行4663859.32元,主要用于行政公用经费、工会费及涉改人员工资;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662824.03元,主要用于南伞老城开发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美丽县城及创卫项目资金、2026年春节期间历年城市更新项目资金;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750235.74元,主要用于2026年城市政公共绿化管护经费、2120501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241494.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采购专项资金、镇康县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经费、环卫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经费;21203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省级前期工作经费 ;2120201款城乡规划与社区管理3104253.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小落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项目资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2150805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全市建筑新增入库企业奖励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064769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6%。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21987500.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电力小区等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资金、镇康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清溪园等2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210111款配租型住房保障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经费、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33515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08699.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2240703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79729.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79729.7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3945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94500.00元、较上年41000.00元增加353500.00元,增加862.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加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1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2.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3500.00元,较上年增加363500元,增加36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500元,较上年增加363500元,增加363.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逐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另外由于环卫站用车纳入特种公务用车。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9737806.77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2479730.14元,编制绩效指标25个。1.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采购项目资金9729494.4元,通过完成镇康县城区市政道路、街巷、广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市政道路(街巷)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公厕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洗手台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市政管道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河道保洁及天鹅饲养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机械设备配备,甲方现有车辆设备,环卫站处置办法,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符合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正常运行的要求;2.2026年城市政公共绿化管护经费4750235.74元,通过对镇康县城区中心城区市政公共市政行道树管护共10280棵、草坪共93823.15平方米、地被共297336.1平方米。绿化进行管护,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3.镇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资金15000000.00元,通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2145套,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群众生活环境大幅度上升;4.镇康县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经费3000000.00元,镇康县生活垃圾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开始转运至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包括当天新产生的和部分填埋场库容生活垃圾,使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运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459.28元,与上年的144717.84元对比增加1741.44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车辆租赁费及工会经费列入公用经费中。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75000.00元,与上年的505000.00元对比增加2570000.00元,增加508.91%,主要原因是由于镇康县生活垃圾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开始转运至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业务委托第三方进行垃圾清运,故产生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85830548.74元,其中,流动资产95113524.29元,固定资产8890448.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1786175.7元,无形资产40400.5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144992.34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40598905.7元、固定资产减少920054.55元、无形资产减少1377.36元、流动资产增加1748071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