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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镇康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 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 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 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货运物流监管指导,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县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
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
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
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省、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铁路、民航、邮政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审批股)、资产财务股、综合规划股、基本建设股(铁建办、机场办)、公路股、地方海事处、安全监督股、运输管理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不少于10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通过集中研学、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作风开路、按规定办、真抓实干”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全年干部职工零违纪违法。
2.做实项目储备。按照交通运输部已明确政策导向,加强跟踪汇报,紧紧抓住当前“十五五”规划的重要机遇期与窗口期,统筹部门力量抓实项目谋划工作,全力争取国道改造、农村公路、等项目顺利进入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确保项目谋划精准对接国家和省级导向,并符合镇康发展实际,为全县“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夯实项目基础;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同步做深做实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各项前期要素保障工作。
3.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跟踪调度,抓实服务保障,全力推进瑞孟高速建设,争取永勐高速尽快复工复产,同时,对已下达建设计划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全力予以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坚决防范因在建公路建设滞后影响“十五五”项目入库和资金争取。
4.抓好保通保畅。切切实实把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实存在问题整改、水毁修复、隐患整治等工作,确保路面整洁、侧沟通畅、路肩光亮、桥梁安全、路域美好,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为易受灾路段通过购买灾毁保险的方式,获得保险赔付,确保农村公路抗灾能力。
5.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加大超限超载整治力度,抓实货运企业源头治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培育库+辅导库”机制,联合税务、统计部门开展“一对一”入库辅导,力争2026年新增限额以上运输企业1户以上。
6.抓实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风险、部署阶段性任务,建立“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家诊断”三级排查机制,重点排查在建项目、养护作业、运输车辆等领域隐患,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0次,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9人(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3,637,169.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012,040.1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86,155,893.03元对比增加了317,481,276.1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结转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项目工程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3,637,169.16元,其中:本年收入109,012,040.16元,上年结转收入294,625,129.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012,040.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与上年86,155,893.03元对比增加317,481,276.1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结转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项目工程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3,637,169.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3,637,169.16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370.66元,与上年6,291,593.03元对比减少43222.3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97,388,798.50元,与上年86,155,893.03元对比增加311,232,905.4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公路养护、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5,144.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786.5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35,856.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722.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058.0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67.33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和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等支出;
7.2140101 行政运行支出4,748,537.5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8.2140104 公路建设支出376,329,771.50元,主要用于2019年“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资金和2025年交通领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公路建设项目等支出;
9.2140106 公路养护支出21,007,027.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项目和2025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373,898.5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39,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9,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二)上级资金
我部门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我部门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我部门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资金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直过民族硬化路38条段、完成危桥改造1座、完成安防工程建设19条段,改善道路通畅水平,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保证全县2576.206公里的各等级公路地方管部分县、乡、村道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实现公路管理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各等级公路安全畅通。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条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1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车辆租赁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7,425,522,128.37元,其中,流动资产17,646,223.14元,固定资产2,602,61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61,018,224.3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6,844,255,061.60元。与上年7,207,434,599.7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087,528.62 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68,915.95元,流动资产增加3,946.26元,在建工程增加218,252,49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