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工伤调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上报等具体工作;负责贯彻特殊工种政策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材料上报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培训材料的审核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转发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贯彻落实。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镇康县社会保险中心、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镇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镇康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康县人事考试中心。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抓好就业创业,稳住就业基本盘。一是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持续加大劳务对接和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力度,落实各项转移就业扶持政策。二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劳务市场,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并给予享受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全面发挥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效益,打造沪滇劳务协作“载体”,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助推民营企业招工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切实做好岗位信息推送、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2.全力强化社会保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持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持续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聚焦城镇新增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实施参保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精准扩面。三是持续抓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内控检查和数据稽核,及时追缴违规资金。
3.全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是扩大企业职称评审覆盖面,动态调整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二是做好2025年度招聘人员转正定级、2025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加强聘后管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推进专家工作站成果转化,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探索基层人才留用机制,缓解人才流失压力,为全县事业单位稳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4.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实名制,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做到源头管控、源头治理,最大程度降低欠薪风险。二是持续推进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建设,积极处理各类欠薪线索,做到“动态清零”。三是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监管和核查全县在建、停工项目,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根治欠薪和劳动关系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4人(公务员13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44052.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44052.0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的9975800.99元对比增加2768251.02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2794156.8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44052.01元,其中:本年收入12744052.01元,上年结转收入2794156.8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44052.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度的9975800.99元对比增加2768251.02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结余2794156.81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44052.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44052.01元,其中:基本支出8213895.20元,与上年的8256576.25元对比减少了42681.05元,减少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代发的财政补助人员李家俊(死亡)人员减少,相对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530156.81元,与上年的1680424.74元对比增长2849732.07元,增长了16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2794156.81元,创业担保贷款县级贴息项目资金预算增加,独生子女费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支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及吸纳农村劳动力帮扶车间。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2390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公务员基础性绩效、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社会保障缴费、政府编外长期临聘人员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车辆租赁费、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及死亡抚恤、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引进人才费用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3.210卫生健康(类)支出36427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1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县级贴息资金。
5.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7587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9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000元、较上年19000元 减少了10000元,下降4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较上年的10000元减少了1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是漏报公务接待费,后续申请补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元,较上年9000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财政批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即: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为:2026年计划按时为我县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5%基本养老金,作为独生子女奖励金,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覆盖率为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120元,与上年的186120元对比增加22000元,增加11.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均增加了500元的车辆租赁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安排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080737.11元,其中,流动资产257704.57元,固定资产377148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550.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09498.5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6949.71元、固定资产减少6294642.38元、无形资产减少180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8.09平方米,账面原值65293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