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第二部分 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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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和安全预防;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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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忠实履行“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2017年全市公安交警管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全县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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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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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单位的收支已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交警大队财务总收入6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6.2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25万元(本级财力646.2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2万元,占总支出的57.43%,项目支出275.13万元,占总支出的42.5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支出,主要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大队机关、下属中队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4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32.6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47.25万元,人均2.2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构、下属中队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13万元,其中:日常保障项目经费(21人*7200元)15.12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民警意外伤害保险0.45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民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出;事故中队专用材料费0.3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事故专用材料支出;执法站建设30.01万元,主要用于勐捧交警执法站建设支出;停车场租金5.21万元,主要用于大队租用停车场支出;县级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经费94.34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指挥中心建设支出;指挥中心附属工程城市道路标线施划经费26.68万元,主要用于南伞镇城区城市道路标志标线施划支出;交警大队协管员意外伤害险0.6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大队协管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支出;镇康县道路交叉路口隐患排查治理经费29.27万元,用于增加交通隐患标志标牌支出;交警大队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经费43.08万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支出;交警大队车管所专用材料费14.29万元,主要用于大队车管所办理车管业务专用材料支出;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经费3.28万元,主要用于大队开展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采购支出;县级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及大队办公运行用电费1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无政府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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